近年來,物業管理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已深度嵌入到城市基層社會治理過程中,成為居民和諧幸福生活的重要組成,城市管理和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也陸續出臺加強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政策法規,如《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六安市物業管理條例》等。但筆者從目前走訪中了解到,物業管理企業和小區業主雖然對于這些法規政策的知曉度比較高,但操作起來依然“我行我素”,以至于發生矛盾糾紛的時候,常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物業公司不習慣于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小區業主覺得走法律渠道維護自身權益比較麻煩,讓法規政策成了“虛設”。
小區亂停車怎么管理,物業費收取難怎么破解,房屋維修基金怎么提取……根據物業管理法律法規,這些時常見諸媒體的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其實都有明確規定。如果物業和業主雙方都能真正依法、用法協調問題、處理糾紛,那么,讓物業和業主和諧共處,共建“美好家園”的愿景成為現實并不是難事。
筆者建議,相關執法部門應加大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豐富多彩的法律宣講使各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業主增強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意識,知曉在遇到矛盾糾紛時該如何依法處理。同時,搭建物業企業和居民的交流互動平臺,用法律法規知識引導激發居民自覺維權的意識和參與文明城市創建的熱情,提升歸屬感,變“要我管”為“我要管”,在共同維護小區環境的過程中,增強獲得感、幸福感。( 桑 宏)